苹果公司的传奇创始人之一史蒂夫 乔布斯(Steve Jobs)在17岁的时候来到位于波特兰大的里德学院上大学。在自己的专业读了六个月后,乔布斯决定辍学而转而旁听其它课程,其中一门就是书法。这与他的专业毫不相干,**驱使他来听课的动力就是兴趣。十余年之后,乔布斯本人认为,苹果电脑之所以能有这么多漂亮的字型,正是源自于当年自己毫无功利目的而上的这门选修课。
然而,只讲求技巧而忽略了语言能力的根本,则当真是万万不能的。毕竟,说到底,技巧再加上运气也许确实可以帮助一些考生拿到本来拿不到的、高的分数,达到要求从而获得理想的求学机会,但一旦过了这个门槛,可就是货真价实要在一个纯英语(论坛)的环境中survive and prosper了,难不成我们也该有本专门的“秘笈”教给人们如何靠“技巧”来应对每天的留洋生活不成? 即使纯以“目的”而论,多学多看对人也是大有裨益的。眼前就有活生生的雅思例子。剑五A类试题套第二篇文章Nature or Nurture中所提到的实验,就是一个著名的行为心理学研究案例。我们不见得非得出身心理学专业才需要知道这一点。被许多企业管理人员奉为必备读物、获得诸多成功人士热荐的《影响力》一书里就曾提到过这个实验。若说我们为了考雅思去恶补一下这一本书(或者任何其它某一本),则大可不必。毕竟我们难有这个先见之明,预知下次考试的内容从哪里来。但即使只是作为生活中的趣读活动,它也帮我们增长了知识见闻。谁知道呢?也许十数年之后,你在某本书中偶遇的某句话说不定就会在你人生的某个重要关头影响你做出重大的决定。在这个浮躁的年代里,如若我们的生活只剩下功利性的追求,那将是件无比可怕的事情。若是将我们的注意力镜头拉长推远,以一种俯瞰的心态来回顾人生中某个时间点上的得失,那么一次考试(即使这考试在那个时间点上看来很重要)的成功或失利,也就显得没有那么举足轻重了。无论成败,只要那个躬身经历的体验者就此学到了些什么,于他/她而言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责任编辑:allen) |